崇明惨烈交通事故 致2人死亡11人受伤
假如开车常常携带侥幸心理闯红灯的司机们劝你们从目前起不要再轻视这个看着非常小的问题了。火车司机明了解刹车不好,仍开车上路,后面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最后导致2人死亡11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崇明重大交通事故。记者昨日从崇明法院获悉,现在这起案件已经宣判,驾驶员黄庆福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 今年5月十日13时10分许,黄庆福驾驶经检验机件不符合技术指标的牌号为新J13983重型一般货车,沿崇明县蟠龙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草港公路路口处,因其未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且超速行驶,而撞及沿草港公路由东向西行驶的盛某驾驶的大型公交一般客车,导致大型公交一般客车失去控制后冲入该路口西南侧的路外绿化地区内,致使2人死亡11人轻伤, 1人轻微伤。经认定,黄庆福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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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开庭审理时,被告黄庆福说: 我了解这辆车的刹车稍微有点不灵,我向卢某(用户)提出过,后来维修了一次,但刹车还是不灵。
由于老板从上午就给我打电话,说有人催着要货,让我快点去装货,黄庆福说。当时黄的行车速度是每小时60公里,在经过事发路口时,他明明已看到路口亮着红灯,但他看看路口没行人和车子,就一踩油门试图闯过去,但最后闯下了大祸。
崇明法院觉得,被告人黄庆福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除导致两人死亡外,还导致11人轻伤、 1人轻微伤,社会风险后果较紧急。最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