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网今日讯:5月7日,省安监局对姥爷布了芜湖县“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司机罗某在大雾能见度较低状况下违规驾驶系直接缘由,而芜湖、宣城两地高速交通部门因未严格实行应对预案,三名交警负责人被处分。据悉,该车祸致一家七口死亡。
事故缘由已查明
今年1月5日早上6时,芜宣高速宣城至芜湖方向一辆商务车追尾一辆重型货车,导致商务车上一家七口人不幸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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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方调查,调查组公布了事故缘由,确认驾驶员罗某驾驶重型货车遇大雾天气能见度低的状况下,对前方道路等状况疏于察看,未确保行车安全,且未按规定在客货车道内行驶,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缘由。 另外,事发路段雾天能见度低,能见度仅在50-80米之间;宣城高速交警实行《安徽高速公路雾霾天气交通管理应对处置工作预案》不严格;芜湖、宣城高速交警遇恶劣天气协作配合不够三个原因是事故发生的间接缘由。
交警部门被追责
调查组还公布这起交通事故的处置决定,重型货车司机罗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当日值班领导、宣城公安交警高速一大队副大队长崔二宝,遇恶劣天气与相邻高速交警大队交流协作不够,未能严格实行有关规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宣城公安交警高速一大队大队长徐伟才和芜湖公安交警高速一大队大队长刘瑞荣也负有领导责任,分别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芜湖、宣城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有管理责任,被责成做出深刻书面检查。